國際關係
20241022_「防衛性民主」的再思
助理研究員 詹祥威 1937年,學者Karl Loewenstein在美國政治科學期刊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發表《防衛性民主與基本人權(Militant Democracy and Fundamental Rights)》專論,時值法西斯主義(Fascism)在歐陸盛行,有一黨獨大的獨裁義大利、德國,以及多黨的威權政體,如匈牙利、立陶宛等。 Loewenstein認為,民主憲政法治核心,在維持公共秩序與政府運作的必要、合理範圍,保留最大程度私法(Private Law)與人民基本權利,也就是所謂的基本人權;但獨裁則以「合法化的機會主義」取代法治,並透過將私法融入公法,法治與所謂個人基本權利被公共事務所取代,(1) 所謂某些「道德」形成法律,且透過情感、民族主義塑造共同對外集體目標,國家有了共同危機,而政府權力無限擴張並侵犯個人基本權利之界線,最終形成反民主的獨裁體制。德國威瑪政體無限制地高舉包容、多元,張開雙臂迎來法西斯主義,